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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机动车延期报废

信息来源于:新郑在线 发布时间:2005/12/29
(1)到咨询台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登记申请表(公车需盖单位公章、私车需车主签字)、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,拓印发动机号、车架号码贴上,复印车主身份证(公车需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,到业务领导岗4号窗由值班领导审核签字;

  (2)到车管所大院内验车处由机动车检验岗查验车辆;

  (3)到江北检测站上线检测车辆;

  (4)持手续到车管所大厅内业务领导岗4号窗盖章,到登记审核岗11号窗办理业务后在10号窗复核并交费;

  (5)在相应时间后到牌证管理岗13号窗领取行驶证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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